Tuesday, June 24, 2008

第一章

小东西匆匆地从第五大道的地铁站里挤出来的时候,新买的米色手袋里忽然一阵震动。2006年风靡纽约的手机是摩托罗拉那款超薄折叠的小小机器,还有个名字叫“剃刀”,寓意是该款手机如剃刀般超薄。这“剃刀” 的唯一问题是在巴掌大的手袋里也会莫名其妙地掉进哪个缝隙里任你千呼万唤不出来。小东西心急火燎地在口袋里乱掏一气,身边步履匆匆的纽约人早已不耐烦她稍稍放慢的脚步,不时有人将身材娇小的小东西推个趔趄。小东西习惯了美国南方那悠哉游哉小镇的生活,纽约走路的速度如果在南部的田纳西,估计那胖胖和蔼的交警得大义灭亲地开张罚单。

好不容易地把手机小心翼翼地捏出来,每次她握着这款手机都有点稍稍紧张,生怕割到了手。大东西那淡淡的奥地利口音清晰的传过来:“半个小时了,小东西你迟到半个小时了!”他每天为华尔街上最炙手可热的证券公司买卖股票,几乎每分钟都有千上万的美金从他的手下汩汩流进兑出。现在那同样的一双手正在纽约某个韩国料理店的石头桌面上不耐烦地敲着,估计在打着一个隐形算盘计算着半个小时已经错过了多少买卖良机。

小东西抱歉地对着点头哈腰地一副奴颜卑膝:“快到了快到了。”

“再快点!”

“穿着高跟鞋呢跑不动。”又是一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旁边的纽约大哥大姐们看着都不好意思再推搡她了。

“你再不来我就把这碗泡菜汤都喝了。”

小东西把脚上红底尖头的Christian Louboutin 脱下来,沿着夏日纽约温暖的人行道撒鸭子就跑。

一身优雅的白领女孩赤脚在人行道上狂奔,在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城市的路人大概都会驻足注目,可是在纽约,就算裸奔,路上的行人大概也视而不见,淡定自若,注目礼也懒得行一个。

见怪不怪,这就是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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