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 2008

第三章

小东西搬进纽约的时候,心里眼里满满地盛着的都是泡泡一样快乐。

大东西在她的身旁戴着个棒球帽,穿得民工一般地开着个大卡车,满载着两个人那点大大小小零零整整的家产。车里的摇滚音乐山响,放着的是大东西和小东西最喜欢也是最经典的滚石乐团的歌,于是两个人在纽约人谈而色变的无休无止的堵车长龙中也心情大好地引喉高歌。

大东西和小东西大学的时候是同学,也是大学里很出众的一对情人。
大东西极高的个子,淡棕色的长鬈发不羁地垂在额头, 是班上女生心目中的奥地利王子。这位王子每天信心十足地在班上垄断所有发言的机会,晚上在图书馆或者学校的小酒吧尽情享受着女生们含情脉脉的目光。美国的女生普遍是女权主义者,追求起来帅哥决不含糊,每天下课后总会有女生大大方方地走过来邀请大东西一起共进午饭晚饭。于是大东西的小日子过得五光十色,怡然自得。

在一堂金融课上,大东西遇见了小东西。身材娇小的东方女孩,偏偏喜欢坐在教室最显眼的位置,而且手总是举得笔直,毫无惧色地挑战大东西对课堂发言的垄断。美国大学的课堂讨论时间本来就多,这堂课便成了大东西和小东西分庭抗礼唇枪舌战的舞台。班上的女孩子本来就不多,几乎每个女孩子都喜欢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到大东西的桌子前挤眉弄眼地转两圈,可是这个长得只有大东西体积一半大的小女生偏偏就不买他的帐,一般下了课不是胡吃海喝,把学校便利店买来的垃圾食品当山珍海味一般大块朵哉,就是与班上其他的人闲聊神侃滔滔不绝。
大东西一边开车,一边想着小东西当年对他的无视和淡漠,心里就开始委屈。再想想自己跟她在一起的两年更是被她欺负压榨,刚才还当牛作马一般地给她搬家,因为她那几个毛毛熊弄脏了还被她当头痛斥,觉得自己以前的万人迷沦落到一长工,觉得这个冤啊。

“我说你们这些中国女生是不是特别会欺负男生阿,我觉我比那个什么白什么女还冤。”

小东西笑眯眯地摸摸大东西的头:“是白毛女,跟你讲了多少次了,下次千万别忘了。”
大东西满脸悲壮的神色,在小东西的眼里,特别帅。她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纽约的东河上,明亮金黄色的霞光笼罩了她眼前的世界。东河的旁边,就是她的新居美屋。
选了河边的公寓,是因为小东西对城市在那车水马龙在粼粼水面上的倒影情有独钟。她固执地相信,世界上伟大的城市,均畔水而建。如伦敦和泰姆士河,如巴黎和塞纳河,如上海和黄浦江。纽约曼哈顿的东西边有两条河流,温柔地绕着这个热闹的海岛,日以继夜,将纽约绚丽的倒影汇入海洋。

是,纽约东河畔,住着快乐的小东西。这个城市数百万居民里,早起的小东西总是第一个,看到曼哈顿的阳光。

Tuesday, June 24, 2008

第二章

虽然是美国最老字号的投资银行之一,可是公司的总部,并不在华尔街。

窄小的华尔街早就承受不下各大投资银行越来越大的办公楼,纽约的投资银行们,大多在宁静的派克大街上,可是我们公司的总部,别出心裁的竟然安在了车水马龙的时代广场的正中央。于是,我每天从20层楼上的落地玻璃窗吹着咖啡的热气往下看时代广场上的游人如织,巨大闪烁的广告牌上影像变幻,名模香水的倩影重重叠叠,不分日夜,别有一番情调。

每天早上,睡眼惺松的我顶着一头乱蓬蓬的短发(就因为固执地相信短发更成熟干练,已经忍痛剪了我的长发),洗澡,吹发,化妆,穿衣,一气呵成。整个过程不过半个小时,镜子里面已经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白领。捡起门前的金融时报,耳朵里面塞着我最喜欢的音乐,穿着舒服的平底鞋,装着我三寸高的高跟鞋,一路小跑地穿过我楼下纽约少见的绿草茵茵,喷泉汩汩,钻进闷热的地铁站。步履匆匆中,纽约的人种展览会在身边一幕幕地上演。交身相错的,是老老少少的人群,他们的脸上带着或喜或悲瞬息万变的表情。经常在瞬间,让我好奇地想他们的人生都写满了什么样的故事。地铁到了49街站后,我匆匆地换上高跟鞋,一步步地爬上地铁站那狭小的楼梯。
当曲径通幽的地铁楼梯终于走到头时,总给我一种豁然通天的感觉,仿佛那一刻,有扇大门轰然打开,我站在时代广场的中央,踌躇满志。

第一章

小东西匆匆地从第五大道的地铁站里挤出来的时候,新买的米色手袋里忽然一阵震动。2006年风靡纽约的手机是摩托罗拉那款超薄折叠的小小机器,还有个名字叫“剃刀”,寓意是该款手机如剃刀般超薄。这“剃刀” 的唯一问题是在巴掌大的手袋里也会莫名其妙地掉进哪个缝隙里任你千呼万唤不出来。小东西心急火燎地在口袋里乱掏一气,身边步履匆匆的纽约人早已不耐烦她稍稍放慢的脚步,不时有人将身材娇小的小东西推个趔趄。小东西习惯了美国南方那悠哉游哉小镇的生活,纽约走路的速度如果在南部的田纳西,估计那胖胖和蔼的交警得大义灭亲地开张罚单。

好不容易地把手机小心翼翼地捏出来,每次她握着这款手机都有点稍稍紧张,生怕割到了手。大东西那淡淡的奥地利口音清晰的传过来:“半个小时了,小东西你迟到半个小时了!”他每天为华尔街上最炙手可热的证券公司买卖股票,几乎每分钟都有千上万的美金从他的手下汩汩流进兑出。现在那同样的一双手正在纽约某个韩国料理店的石头桌面上不耐烦地敲着,估计在打着一个隐形算盘计算着半个小时已经错过了多少买卖良机。

小东西抱歉地对着点头哈腰地一副奴颜卑膝:“快到了快到了。”

“再快点!”

“穿着高跟鞋呢跑不动。”又是一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旁边的纽约大哥大姐们看着都不好意思再推搡她了。

“你再不来我就把这碗泡菜汤都喝了。”

小东西把脚上红底尖头的Christian Louboutin 脱下来,沿着夏日纽约温暖的人行道撒鸭子就跑。

一身优雅的白领女孩赤脚在人行道上狂奔,在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城市的路人大概都会驻足注目,可是在纽约,就算裸奔,路上的行人大概也视而不见,淡定自若,注目礼也懒得行一个。

见怪不怪,这就是纽约。